bob综合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新闻资讯     |      2022-10-06 18:06

  bob综合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未来经营预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应当依法提供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八、我们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九、我们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中资评报字[2019]223号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评估目的: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这一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范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2019年1月31日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具体评估结论如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评估前总资产为605,072.80万元,总负债为23,270.12万元,净资产为581,802.68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为639,101.72万元,总负债为23,270.12万元,净资产为615,831.60万元,增值额为34,028.92万元,增值率为5.8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经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为615,831.60万元。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见下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流动资产299,826.11300,030.86204.750.07非流动资产305,246.69339,070.8633,824.1711.08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304,000.82337,814.4233,813.6011.12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69.9179.489.5713.69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1,175.101,176.101.000.09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0.860.86--其他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605,072.80639,101.7234,028.925.62流动负债23,270.1223,270.12--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23,270.1223,270.12--净资产(所有者权益)581,802.68615,831.6034,028.925.85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对下属子公司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的材质、工程量等,主要通过向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并查阅相关合同、图纸等资料的方法进行核实。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对下属子公司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设备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对其成新度状况主要是通过实地勘察和对其使用维护情况进行了解后做出的判断。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5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中资评报字[2019]223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事宜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9年1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本次评估委托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委托人一概况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保定市富昌路8号法定代表人:何纪武注册资本:人民币1,734,070,872元成立日期:2000年06月13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6经营范围:燃气动力、蒸汽动力、化学动力、全电动力、民用核动力、柴油机动力及热气机动力等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修理及技术服务;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船用配套设备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修理及技术服务;电池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回收;上述范围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下属企业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和项目投资。

  委托人二概况名称: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法定代表人:姜仁锋注册资本:人民币228.8亿元成立日期:2008年03月18日经营范围:资产经营;投资管理;舰船、舰船配套产品、海洋工程及装备、能源装备、交通装备、环保装备和机械电子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修理、改装、租赁、销售;进出口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公司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柴)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东路501号法定代表人:张德林注册资本:伍拾伍亿元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7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8日营业期限:2017年04月28日至长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DKDQ98F经营范围:船用主机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测试、销售及售后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石油化工设备、汽轮机及辅机、风能原动设备、水泥机械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设备设计、生产、测试、销售及售后服务;金属结构件、铸锻毛坯及机加工制造;货物进出口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公司简介(1)公司设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国船柴”,英文简称“CSE”)是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专业化船舶柴油机制造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青岛市黄岛区注册设立,注册资金38.28亿元人民币。

  出资及股份占比情况如下表:投资单位名称实收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14,980.003.9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84,087.1074.21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83,763.0221.88合计382,830.12100.00(2)公司增资2019年1月,公司引进了投资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和军民融合海洋防务(大连)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防务投资)。

  两家新股东及三家原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共同对中国船柴签订增资协议,将中国船柴注册资本增加至55亿元,各家增资金额及出资方式如下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8具体情况: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收购的中国船柴债权向中国船柴增加投资800,000,000元,其中725,272,256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军民融合海洋防务(大连)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向中国船柴投资852,510,000元,其中772,877,314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对中国船柴投资11,751,000元,以经评估的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对中国船柴投资14,050,000元,以应收股利对中国船柴投资37,066,758元,合计投资金额为62,867,758元,其中28,216,075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应收股利对中国船柴投资207,422,164元,以现金对中国船柴投资98,460,000元,合计投资金额为305,822,164元,其中116,386,252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对中国船柴投资633,945,000元,其中28,946,903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投资单位名称实收资本(万元)投资比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86,981.7952.18%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95,401.6517.3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7,801.613.2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2,527.2313.19%军民融合海洋防务(大连)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77,287.7314.05%合计550,000.00100%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海西湾造修船产业基地,下辖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YMD)、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DMD)、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QMD)三个制造基地。

  公司主营业务为船用低速柴油机生产制造及售后服务、陆用电站主机生产制造及售后服务、能源装备生产制造、柴油机关重配套件及舰船零部件生产制造等,生产环节涵盖铸造、焊接、热处理、机械加工、总装、调试等。

  中国船柴坚持走“绿色环保、技术引领、服务领先”的创新型企业发展道路,并全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的柴油机研制与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性能稳定、低耗环保的产品和专业快捷的全寿命周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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